吊裝用卡具下拋傷人事故案例分析
事故經(jīng)過及概況
某市某廠鍛工車間,建筑面積2694m2,24m跨度裝配式單層工業(yè)廠房,檐口高度19.30m,杯形基礎,現(xiàn)場預制柱和屋架,大型混凝土屋面板工廠預制,現(xiàn)場吊裝。由某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。
某年5月1日,除吊裝班進行節(jié)日加班施工外,其他工種節(jié)日休假。當日15時10分左右,工地的吊裝工程進度為:⑤軸線上的屋架已吊裝焊接完畢,④~⑤軸線南邊已吊裝一塊天溝板,一塊嵌板和一塊屋面板,北邊已吊裝兩塊屋面板,共計吊裝5塊。
當時吊裝工徐XX面向南騎坐在屋架上弦最高處(距地面高度15.60m),松開固定屋架用的臨時卡具,并連喊幾聲:“下面有人嗎?我要丟卡具了!”看下面無人時就丟下卡具。見圖2—3。
事故原因分析
1.直接原因:
吊裝工徐XX違反《建筑施工高處作業(yè)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 (JGJ80—91)第2.0.6條的規(guī)定,從15.6m高處任意向下丟棄卡具砸在王X X頭部,是造成這起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。
2.間接原因:
(1)分公司書記王XX在上下信號沒能聯(lián)系通的情況下進入吊裝禁區(qū),被上面丟下的卡具砸在頭部,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。
(2)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未在該公司黨政領導頭腦中牢固扎根,安全工作落實不夠,對中層干部安全教育不力,是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二。
(3)施工現(xiàn)場安全管理不嚴,沒有落實該工程安全技術交底的措施,現(xiàn)場雖有鐵絲圈的危險區(qū),但無安全警戒標志,無警戒人員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三。
事故教訓
這起死亡事故的教訓是深刻的,企業(yè)雖然制訂了安全管理規(guī)章制度、安全生產(chǎn)責任制,但沒有真正貫徹落實,安全意識淡薄,現(xiàn)場安全管理不嚴,沒有全面落實該工程安全技術交底的措施,現(xiàn)場沒有安全警戒標志,沒有警戒人員。對職工的三級教育只重形式,不抓落實,管理人員遇險處置能力差。應對照這次事故查找原因,制定嚴密措施,用科學態(tài)度來組織施工生產(chǎn),杜絕類似事故的發(fā)生。
預防事故重復發(fā)生的措施
1.加強安全培訓,特別是搞好中層干部的安全培訓。要教育職工提高自我防護意識,自覺遵章守紀,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帽、安全帶、安全網(wǎng)。
2.施工班組要開好班前會,搞好安全技術交底措施,并作事故預測分析,排除事故隱患。
3.設立警戒線和安全標志,安排專人、專職監(jiān)護,任何人嚴禁在起重臂和吊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。
4.上下聯(lián)絡信號必須暢通并準確無誤,高處往地面?zhèn)鬟f物體時,必須用繩栓好放下,嚴禁拋扔。